近日我院接到一位女性咨询:“刚做完人流三个月,又怀孕了,但是目前没有打算要孩子的准备,该怎么办?还能做人流吗?”[详情]
孕育生命总是充满着美好和期待,280天过程彰显了孕妈的伟大。看着胎宝宝一天天的成长,孕妈喜悦的心情更是无法言表。但孕期也是女性心理和生理都急剧变化的阶段,这些新常态固然是宝宝成长的必要条件,却又暗含了疾病的风险。这其中就包括妊娠合并阑尾炎。
妊娠合并阑尾炎是医院门急诊常见的一种妊娠期外科疾病,因为在妊娠期的时候,由于消化道位置的改变及妊娠的生理变化,较易发生阑尾炎,估计发病率为 0. 05% ~0. 2%,它可发生在妊娠各个时间段,但以妊娠前6个月内居多。
阑尾炎产生的毒素可通过血液影响胎儿,引起胎儿缺氧以致死亡。孕妇假如发生脐周疼痛,渐渐转移到右下腹,伴有恶心,呕吐,或者伴有右上中腹疼痛,应考虑是否患阑尾炎了,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阑尾炎对普通人来说是小病,但对孕妇而言却是颗不定时炸弹!不仅可能导致胎儿发育迟缓和先天畸形,还会增加早产和流产的概率。特别是一旦阑尾炎恶化发生穿孔,造成腹膜炎,将严重威胁到孕妇的生命安全!
妊娠早期急性阑尾炎,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下腹痛,检查右下腹部有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等表现,白细胞总数增高,其症状和体征与非妊娠时急性阑尾炎相似。
阑尾炎发作后有一个典型症状,期初是肚脐周围、上腹部开始疼痛,四五个小时后,疼痛转移到右下腹部,形成一个明显的压痛点。当然个体也会有表现差异,孕妇出现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到医院普外科进行检查,让专业医生判断是否为妊娠合并阑尾炎。
手术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的治疗方法:
妊娠早期(1-3个月),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
妊娠中期(4-6个月),可采用非手术治疗,当然,此时手术治疗的安全系数也比妊娠早期大,一般认为此时是手术切除阑尾的较佳时机;
妊娠晚期合并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成活,手术对孕妇的影响也不大。孕晚期如果是在临产时出现急性阑尾炎,这种情况在临床上也偶有发生。这时就要产科医生和普外科医生协作,剖腹产取出胎儿同时切除阑尾。
手术后还能继续妊娠吗?
答案是肯定的。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患者术后,应依据孕妇用药规范中的要求,在客观合理地考虑术后抗菌效果以及对药物对胎儿不良影响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对胎儿无危害的A、B级药物,尽量不使用C、D级药物,同时为预防早产,应依据患者具体情况合理给予保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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