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做人流手术的女性都比较年轻,而且也是初次进行人流手术,所以都很担心人流会不会很痛,人流会不会给身体带来伤害?[详情]
孕妇在做产前检查时,超声已成为妊娠期常规检查项。这些年通过产前超声检查,一些致死的胎儿被早期发现,在28周前进行引产,避免家庭悲剧和对母体损害。
针对孕妇提问比较多的问题,解答如下:
1. 做超声对胎儿有辐射吗?
几乎没有,超声安全便捷,可重复,价格每次200-300元,全程监测胎儿生长状况和了解胎儿、胎盘和羊水的变化,90%以上的严重结构畸形可以通过产前超声检查筛查出来。
2. 孕期需要做多少次超声检查?
一般至少做5-6次。
第一次:妊娠7-8周(见我写文章“孕期第一次超声检查”) ;
第二次:妊娠11-13周+6 (见我写文章“妊娠11-13周胎儿NT超声检查” );
第三次: 妊娠17-20周,早期筛查胎儿神经管畸形;
第四次: 妊娠20-26周 (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即孕妇们说的大排畸筛查) ;
第五次:妊娠30-32周(胎儿孕晚期常规超声检查,即孕妇们说的小排畸筛查);
妊娠36周后以监护胎儿宫内发育和胎盘功能为主,不是看胎儿畸形了。
3. 如何选做孕期超声的医院?
孕早中晚期,孕妇在不同级别医院做的产科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的内容和侧重点不一样。
做孕期超声的最根本目的是发现胎儿严重畸形,能否发现异常与设备有关,更主要与做的医生水平有关,近十几年也是纠纷热点,所以2012年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出版发表《产前超声检查指南》,规范孕期超声检查的行为。把产前超声检查分为四级:
I级:在区级以下医院(包括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检查胎儿生长相关参数(如孕囊,双顶径),不做畸形筛查;
II级:二级医院如市级医院,六种严重致死性畸形(无脑儿、 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及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粗略筛查 ;
III级:三级医院如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市级妇幼保健院,胎儿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大小排畸检查),医生需要经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后发证,医院醒目处要挂牌匾;
IV级:省级产前诊断中心,如医大盛京医院和沈阳妇幼保健院,会诊下级医院转诊,做胎儿心脏超声检查等。
4.“大畸形筛查”为什么要在妊娠20-24周做?
胎儿发育到5-6个月,超声下可以对胎儿的各个主要器官和系统进行详细的检查,同时测量胎儿生长发育,胎盘和羊水等,可以发现大的结构缺陷,被称为“大畸形筛查”。早于20周胎儿比较小,有些器官没有发育好,无法发现相应的结构异常。过了28周就是妊娠晚期,对孕妇身心都有损害。
5.“大畸形筛查”没有发现异常,为什么还要做小排畸?
随着胎儿脑发育,有一些脑脊膜膨出等畸形,在孕中期没有出现,在孕30-32周,可以发现,小排畸筛查有必要做。
6. 做了大小排畸没有发现异常,孩子肯定就是正常的?
六种严重致死性畸形发现率也不能达到100%,孕妇胖腹壁脂肪厚、胎儿某些体位不动、羊水过多、羊水过少等一些因素影响检查。当一次超声检查难以完成所有要求检查的内容,建议孕妇复查。
目前国内外文献报道部分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下:无脑儿87%以上;严重脑膨出77%以上;开放性脊柱裂61%~95%;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60%~86%;胎儿唇腭裂26.6%~92.54%;室间隔缺损0~66.0%;消化道畸形9.2%~57.1%;胎儿肢体畸形:22.9%~87.2%。
超声不能发现耳聋、失明等功能障碍,代谢疾病,就是我说的孩子出生后检查的疾病如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染色体病和遗传代谢性疾病。
有个经验就是胎儿长上的部位,还看到了,就放心了,比如上唇连续,腹壁连续,就不会发生唇裂和腹壁裂了。
7. 超声发现胎儿结果异常怎么办?
下一步继续检查,产前诊断中心专家会诊,给准父母一些咨询建议,六种严重致死性畸形是必须终止妊娠的,其他异常胎儿去留由准父母决定。建议大家接受某些宝宝的某些小瑕疵,比如腭裂,在孩子一岁后可以手术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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